发布日期:2019-12-02
明德书院关于开展“明宪立德”宪法宣传活动的通知
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的系列讲话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"系列活动的通知》(教普法办函〔2019〕8号)要求及书院总院《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“宪法晨读”活动的通知》,明德书院拟组织“明宪立德”宪法宣传活动,活动安排如下:
一、活动安排
1、宪法晨读
活动内容:观看“宪法晨读”网络直播
活动时间:12月4日上午9:00-10:00
活动地点:弘毅书院一楼多功能厅
2、走进宪法教育馆
活动内容:参观汕头市人大宪法法律宣传馆
活动时间:12月4日下午2:00-4:00
活动地点:汕头市人大宪法法律宣传室(海滨路14号)
二、报名方式
12月3日下午3: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(活动可任选一项或多项同时报名)。
明德书院
2019年12月2日